101學年度-學海飛颺
資料來自教育部獎助大專校院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-101年度「學海飛颺」計畫甄選簡章
申請學校資格:
- 以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(不含軍警校院,以下簡稱「薦送學校」) 為申請單位,選送符合下列資格之在校學生出國研修:
-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。
- 於薦送學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。
- 在校學業成績優異,或在專業領域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,或參與全國性、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者。
- 外國語言能力及其他甄選資格,須符合薦送學校自訂規定。
研修機構:
- 應列名本部所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(不含大陸及港、澳地區)
- 研修類型限於外國大專校院修讀學分(含雙聯學位)。
獲獎者:
- 獲本計畫補助經費出國之選送生,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研修獎助學金。
- 選送生應於確定出國研修前,與薦送學校簽訂行政契約書,如未簽訂行政契約書,則無法領取獎助金。
- 選送生至遲應於102年10月31日前辦妥出國手續,並啟程出國研修,屆期未出國者,視為放棄。
- 選送生自本部核定本計畫補助公告日起,在國外就讀期間未滿1學期(學季),不得領取本獎助金,已領取者應全數償還,由薦送學校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已領獎助金,並繳還本部。
- 選送生於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期間應保有薦送學校學籍(未休學),且在國外不得辦理休學;研修結束後,須返國接續完成薦送學校學業,並取得學位,違反上述情事者,由薦送學校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全數補助款,並繳還本部。
出國研修前一個月:(需填此表給學校) 我是2012/6得獎的,2013/3才要出國,學校預計2月底寄入學許可証,因此尚未填寫此單子
雖然不知道啥時才會拿到獲獎金額,簡章是說可補助經費項目得包含來回經濟艙機票、學費及生活費 BUT, (每人實際獲補助額度由薦送學校自訂)
因為學費是繳台灣這邊的學校,1年學費也要10幾萬台幣
我所去的學校是學校的姊妹校,機票年票來回大約2萬台幣
在日本的住宿是自理的
住宿費一個月約三萬日幣,第一個月還有其他費用。
生活費一年大約預估24萬台幣
2012/9開學沒多久10月份的一個星期五,有一場學海系列分享會在台科大,因此我請公假從南飛奔台北
會後結束我詢問一位同樣是我將研修的國家的分享者
不過他好像不太想透漏並且不是很想分享......因此沒有獲得到想要知道的資訊:'(
以下是我在申請學海飛颺和學校姊妹校時所需要的資料:
剛好學校有提供幾所交換資訊的學校:(雖然列了很多姊妹校,不過有把交換資訊刊出來的沒幾間,需要的話可以直接到處室詢問比較快)
- 選送海外研修之申請表 (學校會給)
- 歷年成績單中文版 (到學務處申請正本10元)
- 歷年成績單英文版 (學務處申請正本20元)
- 研究計畫(研究所)/讀書計畫(大學部) <申請報告> 註明申請原因、預期出國研修課程與目前學習之關聯性
- 語言能力證明 (研修國家的語言為主,其他語言證明也可以附上)
- 中英文自傳(含學、經歷) (我第一次寫自傳這種東西)
- 教師推薦信
- 戶籍謄本正本 (帶著印章和戶口名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謄本)
- 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
- 給在校審核的研修課程大綱(直接翻成中文,視學校規定而訂)
以上是我從 2012/3/6~3/12 申請準備的東西和資料
※102學年度學海系列已公告各校研究發展室或是國際合作處的網頁
基本上學校會在教育部截止日期的前1~2周收齊資料,以便在校首先審核通過後,再提出申請,所以才會稱「薦送學校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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